支付通道需要什么资质

时间:2025-04-08 22:56:11 作者:皮皮侠 字数:573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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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

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

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账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账户再被他人使用。

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账户。

账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账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的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日为其办理撤消指定交易申报,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即生效。

第九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办理证券帐号的挂失、补领或非交易过户等手续,应先取得乙方证明文件。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出具证明文件。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乙方: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二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公司网址

业务联系人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公司网址

e-mail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授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特约商户银行卡受理合作协议》并开通支付接口。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分润方案

序号

开通量(台/月)

乙方推广收益(t+1)

1

50以上

10

2

31-50

9

3

30以下

8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最新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最新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电信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协议变更和解除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0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合作周期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三

经销(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武汉豪圣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代理金市场销售管理软件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1、地市级、县级个体、私有业者和个人

2、具经营销售和销售工作经验。

3、具备成熟的办公场所。

4、具备电脑的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5、积极支持我公司开展业务。

二、乙方的具体工作

1、提供便利的营销平台

2、每日能提供有效和真实的销售报表

3、正常的报表制度,每日十六点之前

4、乙方有配合甲方工作的义务,乙方要按照甲方约定价格进行销售,低于甲方要求的价格进行销售,将视情况取消代理资格。

三、甲方对乙方销售年度的奖励制度

按照乙方年度销售额,可按下面三种情况获得奖励:

1、年销售额不大于403200时,享受年销售额的1%。

2、年销售额界于403200------806400时,享受年销售额的3%。

3、年销售额大于662400元时,享受年销售额的6%。

四、乙方的利益分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不得违反甲方的销售价格底线制度

2、不得违反甲方规定的区域限制制度

3、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乙方必须完成整个销售年度; 例如20__年9月6日------20__年9月5日,领取相应返利。

5、乙方不得同时代理同类产品

注:以上行为如有违反,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利益。

五、乙方的代理期限:  (一般一年)

六、乙方的销售区域界定:

乙方的销售区域的界定 ;以本合同为准,超越范围,取消应得利益,取消代理权。

七、代理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30套软件,乙方需向甲方交代理押金贰万元人民币,若代理期限已满,没有续签协议;双方解除代理合同,清算之后,合约终止。

八、具体产品的代理价格见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或代理人盖章)

日期:  日期: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四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

2.乙方在代____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____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2.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3.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 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五

甲方:____ 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________元划入乙方账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账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____%受益归乙方,其余____%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日前结算一次,____个月为一结账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账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销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1)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3)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5)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3)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2)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六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 产品的 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 20_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4. 产品售后服务一年内保修(人为自行拆装造成损坏自行负责,收取元件与包装成本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所定设备的全部款项。

3.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并在其网站、店面上及有可能加强宣传推广的媒体平台免费为甲方产品做宣传。

4.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客户档案以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设法寻求解决,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1.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 )。 独家代理

2. 付款选择方式( )。

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 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 方式,交付运费。

四。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沈阳市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七

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产品特约经销商,乙方的代理资格及授权限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为期一年;(如乙方如约完成限定最低销售额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乙方代理的_______产品为_______系列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产品的地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给乙方授权地区经销商后,不得再授权于同一地区的其他经销商;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销售_______产品;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经营指标和价格策略

乙方承诺在限期内完成上述代理产品销售额(代理价)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乙方的代理价格参照_______产品代理价格表(附件一);

乙方的代理商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授权期内须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总额,同时享受甲方制定的代理价格;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三、违约处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内销售代理产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代理资格,并承担甲方损失。

四、协议终止

如乙方因各种原因欲终止代理,应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_____日内将首次订货款(不低于_____元)汇入甲方帐号并将订货内容告之甲方,否则协议自动终止;

如乙方因故终止协议,可将全部未销售的产品退还甲方,甲方按代理价的_____% 退还乙方。

五、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应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本协议内容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竞争对手及外界传播,一旦发现,甲方当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八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_ 盖章(签字):

想做支付通道代理 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__________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_______元划入乙方账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账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_______%受益归乙方,其余_______%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日前结算一次,_______个月为一结账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账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销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1)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3)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5)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3)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2)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x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